【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電訊管理局引用《電訊條例》檢控曾健成、梁國雄等6人無牌廣播的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判官裁定《電訊條例》部份內容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因此撤銷被告的控罪。但港府代表律師隨即申請暫緩執行有關裁決以待向高等法院上訴,獲裁判官接納,將案押後至下月11日再聆訊。曾健成等人批評港府輸打贏要,濫用司法程序,並矢言公民抗命到底,爭取開放大氣電波的言論自由。

裁判官指電訊條例違憲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游德康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電訊條例》部份內容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撤銷梁國雄和曾健成等6名被告的控罪。游德康指出,《電訊條例》沒有訂明發牌條件,並無為取得廣播牌照定下法定條件讓人依循,同時負責發牌的機構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成員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未能確保不會因為政治因素而拒絕批出牌照,雖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行使酌情權,不過在過去16年並沒有使用過,顯示特首擁有無限制的權力,可能令人質疑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因此撤銷有關控罪。控方港府代表律師隨即申請暫緩執行有關裁決。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等6名被告及一批支持者,上午在法院聽取判決後高舉勝利的手勢,表示非常高興,並高喊口號指判決有理。曾健成指出,電訊管理條例是惡法,「今次法官的判決是基於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香港可取的地方是她還有法治,但我們看到香港的言論自由仍不斷被封殺」。

有利爭取開放大氣電波

他續說:「亞洲四小龍除了香港外,個個都有民間電台,香港號稱所謂的資訊中心反而沒有,這基本上是特區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的做法,今次的判決是邁向前的做法,我相信今次的判決會令各黨各派和不同的弱勢團體繼續爭取開放大氣電波。」

昨日下午,法院就控方要求暫緩執行裁決繼續開庭,港府律政署表示應尋求高等法庭的決定,理由是若即時執行,將會「危害公眾安全」。裁判官聆訊後同意暫時擱置執行撤銷各被告控罪的裁定,待控方向高等法院上訴,以瞭解《電訊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後才作決定,而案件也押後至下月11日再聆訊。

曾健成責港府輸打贏要

曾健成等人指責港府的要求不合理,是輸打贏要,濫用司法程序。曾健成說:「壓制言論自由,它已經用過時的法例的做法,它今日的做法我不知道合不合憲,但它是妨礙司法公正。……我們覺得特區政府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就算今天裁判官說它違憲,都用另一手法繼續拖延,所以民間電台同仁無畏無懼繼續抗爭到底。」另一被告梁國雄則批評港府沒有認錯,立即就《電訊條例》不合理的部份進行修改。

民間電台繼續公民抗命

曾健成表明,民間電台本週四將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透過FM102.8繼續廣播,「我們覺得這是香港爭取言論自由的地方,希望廣大市民理解我們的公民抗命,繼續支持我們。」

電訊管理局則警告說,由於裁判官暫緩執行其裁定,無牌廣播仍然是刑事罪行,違例者有可能遭到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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