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1歲7個月,與人的互動沒有反應,眼神接觸少,語言表達停滯,沒有明顯的音或單字出現,常執著與過度依戀三角積木,反覆出現拍打地板行為,父母擔心孩子有自閉症傾向而尋求協助。
案例二、4歲9個月,經心理治療師評估後,其認知發展落後同齡兒童百分之三十以上,與父母討論孩子接受特殊教育安置的可行性與必要性,以加強孩子的認知與學習能力。
案例三、典型的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兒童,活動量超出同齡孩子的程度,始終靜不下來,加上衝動、自我控制能力差,在幼稚園無法輪流及等待玩遊戲,注意力分散,持續性差,影響人際互動及學習表現,始終是父母與老師頭痛的對象。
以上這些都是發展遲緩的例子,也是心理治療師服務的其中對象。由於兒童心智發展具有一定的順序性,同時前一發展階段,往往是後一發展階段的基礎,也因此存在著累加性。臨床上,我們常會發現有一部份零至六歲的兒童,在知覺動作、語言表達、認知學習、社會情緒及人際行為發展上出現一項或一項以上,甚至於全面性的發展落後或停滯而被認定為發展遲緩兒。
當心理治療師遇見這一群被時間遺忘的遲緩兒時,首要的任務就是提供心理評估,經由標準化的發展評估測驗、專業晤談及行為觀察,協助父母及專業團隊成員瞭解孩子在各項發展的狀況與同齡兒童是否相符?是否出現各項發展不一的現象?如動作發展正常,但語言及認知發展遲緩等。
協助腦傷兒童進行神經心理評估,以瞭解孩子腦傷如何影響注意力、記憶、推理、問題解決及執行功能等表現。協助智能障礙與唐氏症等兒童進行智力測驗,
以評估該智能表現的水準是否達到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安置。協助自閉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及分離焦慮症等兒童進行氣質、情緒及行為特質評估以分析這些特質與發展之間的關係。
在療育的過程中,心理治療師針對遲緩兒的特殊性及個別需求提供認知、情緒及行為治療與訓練。例如協助動作發展遲緩的腦性痲痺兒童如何有效進行認知學習,及因應肢體障礙所衍生的環境適應及情緒問題。協助自閉症兒童有效提升人際互動的頻率與品質、減少重覆性,無意義的刻板動作、自我刺激行為或自我傷害行為如咬手臂或撞頭。協助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兒童有效學習自我控制能力,及減少分心及提升注意力的持續性,情緒管理及改善常見的負面思考、過低的挫折容忍力等。協助學習障礙兒童在聽、說、讀、寫、算及注意力等認知訓練。
針對遲緩兒的父母,心理治療師則提供專業的父母管教態度諮商,協助父母有效分析親子互動模式與品質,運用行為改變技巧增加孩子好的行為及減少不好的行為,討論孩子所需之教育安置及治療方式,並且提供遲緩兒父母如何有效進行壓力因應與調適。◇
文/王意中
(台灣振興復健醫學部心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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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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